4)第28章 庭审开始,于川威武_他们真的太刑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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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年23岁,一个青年男子被一个半百妇女拿了手机,这本就不合常理,这其中是否又存在放任?”

  “我想问被害人,当时为什么没有出口提醒,为什么没有立即把手机拿回来,为什么不离开现场避免冲突加剧。如果当时被害人离开现场并报警,那接下来的事将不会发生。”

  他说完之后,看向了于川。

  法庭中,窃窃私语,张辉的话一下就把锅甩给了于川。

  但你又不能完全说他强词夺理。

  因为如果当时于川离开,后面的事情的确不会发生!

  【嘶,泥马,浑身鸡皮疙瘩都起来了,话说,谁是被告来着,川哥?】

  【可不是嘛,咦不对,川哥是被害人,不是被告人!】

  【这律师的嘴是开了光的吧,已经从东南飘到西北去了!】

  【开庭前我觉得宋琼华100%没跑了,开庭3分钟,我莫名觉得几率少了10%,开庭8分钟,我感觉几率已经不到50%了啊兄弟们。】

  【我在直播间瑟瑟发抖啊,我好怕辩护人说因为我观看直播让他感受到了压力,让我承担责任。】

  “肃静。”倪宣看向于川,问道:“被害人于川,你是否愿意回答辩护人的问题,你有权选择拒绝。”

  “为了我的利益不受损害,我,回答。”于川站了起来,走向庭前。

  他说道:“对于对方辩护人的辩护,我觉得完全是无稽之谈。”

  一来,就是暴风骤雨。

  “被告在抢夺我的手机之前,先把自己的孙女扔到了我怀中,趁我手忙脚乱之际,抢走了我的手机。”

  “正如辩护人所说,她一个56岁的老大妈,我一个23岁青壮年,凭什么会被她抢走了手机?”

  “就是因为她到抢不过我,所以完全不顾自己孙女的安危,把孙女扔给我,以此来转移我的注意力,趁我的心思完全在她孙女安危身上时,突袭抢走了我的手机。”

  “这足以说明她的故意,且心思歹毒,为了达成目的,连自己亲孙女的安危都不顾。”

  “试问,在当时的情况下,我又哪里有时间提醒什么?”

  “而且,连我5岁的外甥都知道拿别人的东西要先经过别人的同意才能拿,更别说损坏别人的东西,那是绝对不能做的。所以这种事,根本就不需要提醒。”

  “辩护人问我为什么不抢回我的手机,我也想问辩护人,在我抱着一个孩子的情况下,我怎么去抢,是像被告一样不管不顾把孩子扔了吗?”

  “至于问我为什么不离开?首先请辩护人弄清楚,我正常排队,被告插队,你的意思是我该离开,什么时候有理还要向无理让路了?”

  “我当时如果离开,我只是损失十几分钟的排队时间,但对千千万万个正常排队的人来说是不公平的,那样做,就是我破坏了他们一直坚守的东西,我不能让守规矩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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